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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与一个民族

1998-04-0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卡夫卡这篇小说的名字非常怪诞:《女歌手约瑟芬或耗子民族》。这篇小说写于他逝世前不久的1924年3月(他于当年6月去世),是他的最后一个作品。为什么他在死前要写这样一篇如此古怪荒诞的小说?是不是他在冥冥之中预感到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这确是一则关于一个靠文艺起家、野心勃勃的女人与一个“繁殖力非常强”的民族间彼此控制与反控制的令人拍案叫绝的寓言。

“我们的女歌手”名叫约瑟芬,“我们”整个民族都被她的歌声迷住,都觉得她的歌声不同凡响,只有她才有这种奇妙的歌声,她的歌声使“我们”摆脱日常琐事的烦恼而达到一种高尚的境界……总之,“别个谁都没有这种能耐”。但“我”和少数人终于发现,她的歌声其实并无特别之处,甚至只不过是在吹口哨。而吹口哨是“我们民族”固有的艺术本领和特征,约瑟芬其实也并不比别人吹得好。一次有人非常委婉地向她指出这一点,但她却认为这太过分了,“她当时露出的那样狂妄自大的冷笑,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卡夫卡短篇小说选》,外国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2页)在她唱歌的时候,总是围满了入迷的听众,“像耗子一般悄然无声,仿佛我们得到了盼望已久的、至少由于我们自己吹口哨而无法得到的宁静平和,我们沉默着。”(第342页)曾有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女孩在约瑟芬唱歌的时候也天真地吹起了口哨,声音竟与约瑟芬的完全一样,但却遭到其他人的齐声谴责,再也不敢出声了。约瑟芬非常会利用这种“与她的歌唱的纯洁性相对立的种种干扰”作斗争,“这有助于唤醒大众,虽然不能教会他们理解,却也能使他们学会肃然起敬”。(第343页)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更是她煽起狂热崇拜的有效手段,甚至少数对她不感兴趣者在这种集会中也发现,“我们很快也就淹没在大众的热情里了,他们身子挨着身子,暖乎乎地挤在一起,屏息谛听。”一旦某次发现听众不多,“她自然会大发脾气了,使劲跺脚,破口大骂,完全不像个少女,她甚至还咬牙。”而“大家非但丝毫不遏制她的过分要求,反而极力迎合她;派信差去召集听众”,“在周围各条路上布置了岗哨,向来者示意,让他们加快步子”,“直到最后凑齐了相当数量的听众。”(第344页)

这位约瑟芬总以这个民族的保护人自居,认为艺术的作用无比重要,以为“她的歌声能把我们从政治的或经济的逆境里解救出来,它的作用就在于此,她的歌唱即使不能除灾,那至少也能给我们力量去承受不幸”。(第346页)结果,她就靠文艺便“轻而易举”地就“装扮成这个民族的救星”,控制了这个民族。“约瑟芬几乎是不受法律管束的,她可以为所欲为,即使让全民族遭殃,她也会得到宽恕的。”(第352页)偶有对她表示不满者,她的谄媚者便群起而攻之,以示坚决捍卫。为什么约瑟芬能轻易将这个民族玩弄于股掌之中呢?卡夫卡的回答是:“这恐怕主要与我们的生活方式有关”,“我们这个族类繁殖力非常强,每一代都不计其数”,一拨儿童还没长大新一拨儿童又源源而来,使我们这个民族充满不成熟的孩子气,“约瑟芬向来从我们民族的这股孩子气中得到好处,占了便宜”。但另一方面,由于人口众多又互相排挤,甚至在儿童时期就互相争斗,结果是“我们的民族不仅有孩子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未老先衰”,没有经过激情盎然的青春期便进入暮气沉沉的成年,这样反而使我们内心深处对激情与亢奋有种迫切的需要。约瑟芬又装腔作势地以她的歌声迎合、煽动了这种“激情”。(第349、350页)

尽管权倾一时,但这个野心勃勃的“女歌手”仍不满足,“总是神经质地感到不快”,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过分,使这个民族无法满足她的要求,结果她反而怨恨这个如此善待她的民族。“在她的心目中,她的权力是不容置疑的;至于她的权力是怎样得来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第356页)终于,越来越多的人认清了她的真面目,对她越来越反感。于是,这个权势欲极强的女戏子与这个像耗子一样沉默、有耗子那样极强的繁殖力的民族之间开始了一种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虽然她使出浑身解数,但最终还是被这个民族彻底抛弃。

其实,是她“自动破坏了她征服民心而到手的权力。真不知她怎么会获得这种权力的,其实她很少了解民心”。而“在我们这个民族的永恒的历史中,她不过是一段小小的插曲而已,而这个民族终将弥补这个损失”。(第358、3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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